打工度假結束須完成的手續!

我是2018/7/2開始的打工簽證,回程機票買2019/5/16,決定後面幾個月換觀光簽玩日本🙈

5/14

1. 前往京都北區區役所辦理轉出,需要填一份「住民轉出單」(也有英文版本提供民眾參考),如果真的有不會填的地方,櫃檯人員也會很親切的解說,並帶著你填寫!

範例如下:

  

2. 到隔壁櫃檯清算未繳的保費,我只有補繳4月份的保費,現場繳清1379円。(我個人是搭飛機當天,在機場把健保卡寄回,如果怕忘記的人,提早寄出也沒關係。)

補繳單如下:

  

3. 最後去國民年金櫃檯詢問是否有未繳納金額(因為我從來沒繳過,得到的回覆也是不需要繳納任何費用。)很常收到前室友的國民年金補繳通知(而且室友都回台灣了),所以保險起見,還是有過去請櫃檯人員查詢!

4. 搭飛機時海關會再次確認打工度假是否結束(終わりますが。),你回答はい之後,會請你簽一張紙(中文),表示你清楚知道無法再用working holiday visa入境,簽名後還會口頭跟你說下次入境請用觀光簽或工作簽入境!一切都沒問題後,他就會在你的在留卡打洞作廢!(可帶回家做紀念XD

p.s 因為我以後還會回日本,所以郵局帳戶有留著!

arrow
arrow

    chiali米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